混凝土公司不合格品处废品处置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1-08   浏览:1317次

  混凝土公司混凝土质量控制涉及到原材料进场、混凝土生产过程以及混凝土出厂的各个环节,加强混凝土质量过程控制是提高混凝土合格率,降低不合格品的重要手段。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为防止不合格的原材料的非预期使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的出厂、报废严格控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规范不合格品及废品的处置程序。本制度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从原材料进场到混凝土出厂过程中所有不合格品的管理,规范混凝土生产工序的有效运行。

  (一)不合格品的鉴别

  (1)不合格品原材料的鉴别

  司磅员对混凝土进厂原材料的质量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否合格、监督并及时向试验室通报初步目测情况,并向通知物资采购部汇报。

  试验室质检员根据司磅员通报的情况对材料进行检测,检测确认不合格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予以退货处理。

  试验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评审、处置。

  (2)不合格混凝土拌合物的鉴别

  试验室质检员对生产出的混凝土拌合物进行初步鉴别、检验、记录,发现混凝土拌合物不合格应及时上报试验室主任或相关领导,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1)根据不合格混凝土拌合物或原材料的严重程度由试验人员作出判断,需要时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协助。当出现严重或重大不合格时,必须报告试验室主任或总工处理。

  (2)当发现混凝土拌合物或原材料为一般不合格品时,应当及时进行原因分析,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必要时进行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复试。

  (3)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时,由试验室质检人员通知相关部门对混凝土质量进行跟踪、监控。

  (3)当发现混凝土拌合物或原材料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评审。发生重大不合格品时,应报总工程师组织处理。

  (4)出现严重不合格品需进行退料处理时,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织制定处理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5)对严重不合格品或重大不合格品处理后,应重新按产品相关技术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

  (6)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A、在试验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在记录的同时,可在不合格品处用醒目的文字或颜色或其他适当的方法加以标识,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B、对现场已经接收的原材料出现不合格时,应进行隔离(可行时)并作出标识,防止误用;

  C、妥善保存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建立不合格品台帐,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分析,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

  (三)原材料不合格处理措施

  (1)为减少不合格品出现的频率,砂石料进场时物资人员应联合试验人员对进场材料与合格材料进行比对,如存在较大差异直接退场;对目测对比合格的材料过磅进入待检区。

  (2)进场的砂石料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需根据不合格项目进行相关处理,如砂石的含泥量、泥块含量不满足要求时,需用专用清洗工具进行冲洗,冲洗完毕后砂需进行含泥量、泥块含量和颗粒级配的试验检测,碎石需做含泥量和泥块含量的检测,清洗过程和试验过程需试验室主任或相关领导见证,试验检测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如处理过后仍不合格的必须对其做清理处理。

  (3)进厂的原材料除砂、石的含泥量、泥块含量不合格时,需进行相应的处理清除场外,其它原材料发现不合格时直接退厂,严禁用于生产。

  (4)材料供应商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以通过材料部申请复检,经总经理同意后,由试验室主任安排试验员复检,复检结果为结果。

  (5)出厂混凝土拌合物出现不合格时,应首先接料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相关技术指标,综合评价混凝土不合格状况,判定混凝土拌合物的不合格程度,然后采取由试验室主任相应技术措施进行处理。原则上以保证工程质量处理前提。

  (6)做好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并进行相关试验,积累相关处理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来源: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