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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呆!全球大的“玉琮”建筑原来在这里!
随着杭州亚运会越来越近,作为杭州亚运会主战场的杭州奥体中心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之前,杭小微已经带大伙探营了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大莲花)和网球中心(小莲花)。今天,镜头转向综合训练馆和体育游泳馆,不少场景, 综合训练馆 图片由杭州奥体博览中心萧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 你也许见过它白天的样子,但你见过它晚上“系金腰带”并且“倒”入水中的样子吗?换个角度看“玉琮”,给我们带来了双倍的美,走进馆内,看看还藏着哪些惊喜—— 探营:全球大的“玉琮” 综合训练馆总建筑面积为18.45万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训练中心、五大中心、运动员宿舍及配套用房等设施。 徐悦 摄 “玉琮出土,立于天地”,综合训练馆建筑外形以良渚文化的玉器代表——玉琮为设计理念,建筑外形简洁流畅,是全球大的“玉琮”建筑。 一座“运动之塔” 综合训练馆总高99.5米,地面共八层,每层容纳不同的运动场地。杭州亚运会期间,将作为运动队员的训练基地。 体育的灵魂是“动”,一条长坡步行廊道盘旋而上,直达训练馆屋顶,仿佛是连通天地之间的运动纽带,象征着竞技体育永远向上的精神。 综合训练馆内部采用流动性的线条,大跨度结构使支柱避开活动区域,形成开放灵活的空间。 一座“环保”建筑 除了别致的外观形式设计,环保也是综合训练馆的设计核心,里面的每一个建筑细节都以环境为出发点,节能设计体现在主体设计、通风系统、水处理系统等。 未来建成投入使用后,无论是通往宿舍的小径,还是前往育场馆的路上,甚至在大楼的绿化屋顶都能感受到隽秀的园林景致。 徐悦 摄 同时综合训练馆与奥体公园紧密衔接,地面花园与楼顶景观连为一体,实现了景观中穿梭漫步的效果。 一个新的城市窗口 徐悦 摄 综合训练馆采用双层呼吸式玻璃幕墙,一览无余地展示室内的体育活动场景,使馆内与馆外进行活跃互动。毫无疑问,杭州奥体中心综合训练馆将成为杭州的又一“城市窗口”。 目前,综合训练馆建设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整体精装基本完成,相关设备正在进行调试。 体育游泳馆 杭州奥体中心的体育游泳馆为连体式建筑,场馆采用独特的流线造型,设计理念源于“银河幻影”,由体育馆和游泳馆两部分组成,镜头下的场馆犹如一件艺术作品,不信你看—— 体育游泳馆的“艺术照” 李国建 摄 游泳馆内参差错落的跳台,在镜头里给人一种极简水泥风的建筑美感,充满张力,引人遐想。美得很不真实,像是黑白油画里的“艺术品”。 薛晓勇 摄 即使是在背光面拍摄,依然无法掩藏这座亚运场馆的建筑之美。斑驳的光影在金属屋面上闪耀,光与影在这里充分融合,达到了的艺术效果。 薛晓勇 摄 明亮的光线穿过场馆镂空的“柱子”,投射到地面上,地上的影子随着时间不断移动,绘就了一幅动态画卷。 如今,场馆各项工作都进入收尾阶段,预计今年3月竣工验收,一起来看看,不同的时间,不同的视角里的体育游泳馆。 白天镜头下的Ta 徐悦 摄 独特的流线造型,结合双层非全覆盖银白色金属面层设计,让这座亚运场馆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夜晚镜头下的Ta 杨国良 摄 场馆在双层屋面系统的孔洞内,设置了LED点光源,使其形成透光效果。每当夜晚到来,建筑外轮廓表皮使用大功率投光灯进行色彩渲染,结合灯光控制系统,实现场馆“银河幻影”的场景意象。 外部特写镜头下的Ta 如果说场馆航拍大景图让人感受到震撼,那外部特写镜头下的场馆,则有一种别样的美感,视觉冲击力。 铺设金属屋面之前李国建 摄 场馆在铺设金属屋面之时,气势恢宏的钢结构“骨架”就让人感到眼前一亮。 铺设金属屋面之后薛晓勇 摄 如今,这些钢结构“骨架”,已全部覆盖金属屋面,走近一看,场馆犹如身披铠甲一般。 内部特写镜头下的Ta 薛晓勇 摄 进入体育游泳馆内部,映入眼帘的便是那钢结构“骨架”,这些构件撑起了整座场馆。内部特写镜头下的场馆, 李国建 摄 再往里走,便是体育馆和游泳馆的内部了。其中,体育馆观众席容量设计为18000座,杭州亚运会期间,这里将承担篮球比赛。 李国建 摄 游泳馆观众席容量设计为6000座,在杭州亚运会期间,这里将承担游泳、跳水和花样游泳等三项比赛。
2021-03-10 16:51:15查看详情>> -
如何进行预制混凝土三大质量通病的预防?
预制装配式建筑的应用可以大幅减少工程项目中的现场施工和二次作业,从而减少现浇建筑的质量问题。然而因为部分施工人员的操作技术不到位,或是产业配套不成熟,导致PC构件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具体表现为结构质量问题、质量偏差问题以及外观质量问题这三类。 那么针对这些问题,如何进行有效的预防呢? 结构质量问题 混凝土强度不足针对 PC 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制作混凝土强度增长曲线供质量控制参考;针对日常生产的混凝土,每天做同条件养护试件若干组,并根据需要试压;做好混凝土出池后各阶段的养护;混凝土强度尚未达到设计值的 PC 构件,应有专项技术措施确保质量安全。 钢筋或结构预埋件尺寸偏差过大深化设计阶段应用BIM 技术进行构件钢筋之间、钢筋与预埋件预留孔洞之间的碰撞检查;采用高精度机械进行钢筋半成品加工;结合安装工艺,考虑预留钢筋与现浇段的钢筋的位置关系;钢筋绑扎或焊接必须牢固,固定钢筋骨架和预埋件的措施可靠有效;浇筑混凝土之后要专门安排工人对预埋件和钢筋进行复位;严格执行检验程序。 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合格应用 BIM 技术进行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模拟,将不同保护层厚度进行协调,便于控制;采用符合要求的保护层厚度垫块;加强钢筋半成品、成品保护;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严禁砸、压、踩踏和直接顶撬钢筋;双层钢筋之间应有足够多的防塌陷支架;加强质量检验。 裂缝合理的构件结构设计(尤其是针对施工荷载的构造配筋);优化混凝土配合比,控制混凝土自身收缩;采取措施做好混凝土强度增长关键期(水泥水化反应前期)的养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构件吊装、码放、倒运、安装方案并严格执行;对于清水混凝土构件,应及时涂刷养护剂和保护剂。 灌浆孔堵塞优化套筒结构,便于施工质量保证;做好灌浆管固定和保护,工装应安全可靠;混凝土浇筑时避免碰到灌浆管及其定位工装;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在灌浆管安装、混凝土浇筑、成品验收时都要检验灌浆管的畅通性。 尺寸偏差问题 构件尺寸偏差、平整度不合格针对 PC 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制作混凝土强度增长曲线供质量控制参考;制定技术方案时要结合施工需要确定混凝土合理的出池、出厂、安装强度;针对日常生产的混凝土,每天做同条件养护试件若干组,并根据需要试压;做好混凝土出池后各阶段的养护;混凝土强度尚未达到设计值的 PC 构件,应有专项技术措施确保质量安全。 预埋件尺寸偏差深化设计阶段应采用BIM模型进行埋件放样和碰撞检查;采用磁盒、夹具等固定预埋件,必要时采用螺丝拧紧;加强过程检验,切实落实"三检"制度:浇筑混凝土过程中避免振动棒直接碰触钢筋、模板、预埋件等;在浇筑混凝土完成后,认真检查每个预埋件的位置,及时发现问题,进行纠正。 缺棱、掉角优化构件和模具设计,在阴角、阳角处应尽可能做倒角或圆角,必要时增加抗裂构造配筋;控制拆模、码放、运输、吊装强度,移除模具的构件,混凝土绝对强度不应少于 20MPa;拆模时应注意保护棱角,避免用力过猛;脱模后的构件在吊装和安放过程中,应做好保护工作。 孔洞、蜂窝、麻面深化设计阶段应认真研究钢筋、预埋件情况,为混凝土浇筑创造条件;模板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表面清理,保持表面清洁光滑;采用适合的脱模剂;做好边角密封(不漏水);采用大粒径符合规范要求的混凝土;按规定或方案要求合理布料,分层振捣,防治漏振;对局部配筋或工装过密处,应事先制定处理措施,保证混凝土能够顺利通过;严格控制混凝土脱模强度(一般不低于15MPa)。 外观质量问题 色差保持混凝土原材料和配合比不变;及时清理模板,均匀涂刷脱模剂;加强混凝土早期养护,做到保温保湿;控制混凝土坍落度和振捣时间,确保混凝土振捣均匀(不欠振,不过振);表面抹面工艺稳定。 砂斑、砂线、起皮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通过配合比确定外加剂的适宜掺量;调整砂率和掺合料比例,增强混凝土粘聚性;采用连续级配和二区中砂;严格控制粗骨料中的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针片状含量;通过试验确定合理的振捣工艺(振捣方式、振捣时间);采用吸水型模具(如木模)。表面起皮的构件,应当加强二次抹面质量控制,同时严格控制构件养护制度。 污迹模具初次使用时清理干净,使用过程中每次检查;优选脱模剂,宜选用清油、蜡质或者水性钢模板专用脱模机,不能用废机油、色拉油等;制订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踩踏、污水泼洒等。 气孔优选外加剂、脱模剂、模板;根据需要做好配合比试验;试验确定合理的振捣工艺(振捣方式、时间等);严格清理模板和涂刷脱模剂;严格控制拆模时混凝土的强度(一般不小于 15MPa)
2021-03-10 16:49:53查看详情>> -
十七部门发文: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生产机制砂石,不需办理采矿许可证
日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印发《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砂石产销布局,稳定砂石供应,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鼓励将建筑垃圾、尾矿和废石等大宗固体废物作为机制砂石原料来源,对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的,不需办理采矿许可证,由属地政府对砂石资源进行公开有偿化处置。 据了解,为落实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报经自然资源部矿权司审核同意,2021年1月,福建省发布《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文件规定:已设采矿权人在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依法回收利用其尾矿资源和采矿废石,无需另行办理采矿登记。形成尾矿资源和采矿废石的采矿权已经灭失的,在保障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经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有偿处置后可利用其尾矿资源和采矿废石。对于已取得立项批准文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因施工需要在建设工期内开采砂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牵头制定剩余砂石处置方案,并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关于尾矿、废石制备机制砂石方面——2019年12月2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明确:对地方政府组织实施的历史遗留露天开采类矿山的修复,因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修复工程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可以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确有剩余的,可对外进行销售,由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涉及社会投资主体承担修复工程的,应保障其合理收益。 《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一脉相承,对福建省、乃至全国制定相关企业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生产机制落实砂石的规范文件,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先立后破、统筹兼顾、疏堵结合,坚持“开前门”和“堵后门”并重,综合施策、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我省砂石产销布局,稳定砂石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4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推动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统筹考虑各类砂石资源整体发展趋势,加强砂石资源开发整合,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在规划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联动,加快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上下游衔接,加快建立并逐步完善机制砂石产品及应用标准规范体系,不断提高优质和专用产品应用比例。[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工信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按照保障发展需求、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原则,在编制《全省矿产资源规划》时对我省机制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行专项布局;专项布局应根据矿产资源禀赋特征、交通运输状况、区域供需平衡等因素,依法依规避让各类保护区,统筹做好机制砂石矿山选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鼓励在城镇开发边界空白区、规划连片开发区域落位机制砂石矿山,梯次开发,整体推进砂石土资源开采、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机制砂石矿山和砂石需求量大地区的衔接,在沿海、沿江主要水运交通码头周边布局一批年产300万立方米以上机制砂石生产基地,加强供应保障。[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加快采矿权出让进度。优化采矿权出让流程,做好与用林、用地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加快出让工作进度。机制砂石矿山完成地质报告和“三合一”方案评审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及时研究采矿权出让方案等相关工作,优化审批服务和指导。对列入省重点项目的机制砂生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促进审批提速增效。[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生态环境厅] (四)促进优质产能释放。加强土地、矿山、物流等要素保障,综合运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等手段,引导机制砂石企业联合重组,促进产业集聚,推动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积极引导机制砂石企业优化生产工艺,加强对关键生产装备的技术改造,切实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支持水泥生产企业、矿山生产企业等开拓机制砂石业务,鼓励引导机制砂石生产企业与矿山、装备及水泥、混凝土等企业协同发展,进一步延伸产业链。通过关闭一批手续不全、环保不达标、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砂石企业,推动产能结构优化调整。[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工信厅、住建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五)提高机制砂石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机制砂石建设项目应依法办理环评手续,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废水、废气、废渣的规范收集、处理处置。机制砂石矿山要依法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行“绿色开采、绿色生产”,及时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鼓励采用污染小、能耗低的生产工艺,切实提升清洁生产水平。[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 (六)降低运输成本。倡导绿色环保运输方式,推进砂石中长距离运输“公转水、公转铁”,降低公路运输比重,提升铁路、水路运输比重,加快闽江内河航运开发,完善内河水运网络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对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应按规定建设铁路专用线。[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工信厅、水利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推进河道采砂管理有序可控 (七)科学规划河道采砂。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在保障防洪、生态、通航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采补相对平衡、年度总量控制”原则,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充分考虑河砂资源分布情况,合理划分禁采区和可采区、禁采期和可采期。[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 (八)依法合理开采河砂资源。严格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严格控制采砂年度总量,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按照“依法、安全、规范、有序”要求,稳妥推进河道清淤疏浚。[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 三、合理开发利用海砂资源 (九)合理开采海砂资源。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产业政策,有序推进海域砂源勘查开发,开展通航安全专项分析。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保、矿产资源规划及协调周边其他海上设施安全和作业活动、通航安全等前提下,科学选址、合理设置海砂规划开采区块。全面实施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督促海砂开采主体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规范、科学开采海砂。有序推进航道疏浚中的海砂综合利用。[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福建海事局,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加强海砂开采作业监管。海砂开采主体取得采矿权、海域使用权后,要依法编制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并通过技术评审,及时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推进海砂项目建设;开采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和通航安全风险,减少海底泥沙扩散污染和船舶施工带来的水体污染。属地政府要及时完成海砂开采区域的海域清理。建立完善海砂开采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海砂开采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开采海砂,不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规模、工艺、用途等开采海砂的,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福建海事局、福建海警局] (十一)严格规范海砂使用。严格控制海砂使用范围,严禁将海砂违规用于建设工程结构用砂。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和商品混凝土生产用砂来源监管,发现违规使用海砂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回填工程用砂量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港口、码头、机场等大型项目,要在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阶段明确用砂来源,鼓励使用海砂回填。[责任单位: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二)建立海砂周转和市场供给长效机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在“招拍挂”的开采水域附近区域设立合法的海砂转运集散地,接收手续完备、正规开采的海砂并向外转运,装卸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有关安全管理措施。禁止在海上进行海砂过驳作业,严防海上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 四、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和进口 (十三)鼓励砂料资源回收再利用。在符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将建筑垃圾、尾矿和废石等大宗固体废物作为机制砂石原料来源,对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砂石资源的,不需办理采矿许可证,由属地政府对砂石资源进行公开有偿化处置。做好机制砂石次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鼓励将产生的石粉、沉淀泥浆等进行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堆存。推动建筑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资源化再生利用,鼓励从建筑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中分离、回收砂石料,增加再生砂石供给。[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 (十四)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整体修复区域内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后,可依法依规对外销售。[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水利厅、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福建海事局] (十五)扩大外来优质砂源供应。加强砂石进出口管理,严格管控砂石出口,合理引导市场主体扩大砂石进口规模。鼓励支持用砂紧缺地区从省外砂源丰富地区合法合规采购合格砂石,有效拓宽来源。[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住建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加强砂石市场综合治理 (十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砂石行为。充分发挥“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日常监管作用,建立非法违法砂石工作台账。砂石开采(生产)经营、使用、检测检验单位应建立可追溯的台账。对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砂石以及工程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出售多余砂石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机制砂石矿山企业开采期间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管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将机制砂石行业环境执法检查纳入2020年“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范围,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自然资源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十七)加大河道非法采砂综合整治力度。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及早发现问题隐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强化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落实,加大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准运单制度,实现采、运过程衔接监管。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水利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福建海事局] (十八)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盗采海砂行为。综合运用陆岸巡查、海上巡航和近岸小目标雷达探测等手段,对海砂资源富集区、采运砂船舶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违法开采及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海砂等违法行为。强化正规采砂施工船舶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配员不足及内河船参与海上施工作业、海上运输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海上执法部门与港口等部门联动,严查到港卸砂船舶及运砂车辆,堵住非法海砂上岸渠道,依法查处、取缔违法违规装卸海砂的港口码头、宕口、自然驳岸等。健全包含海砂砂源证明的运输“四联单”机制,加强货物运单、提单等单证管理及发货、收货环节的过程监控,严厉打击海上非法过驳运输行为。[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福建海警局、福建海事局、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十九)规范砂石市场秩序。建立砂石溯源制度,砂石开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来源可追踪、去向可查询”要求,如实记录工程用砂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可追溯性数据。生产、使用建设用砂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我省标准。建设用砂生产单位应向经营及使用单位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建设用砂使用单位应执行先检后用,在使用砂料前应进行质量检测。全面加强砂石质量抽查监管力度,强化对预拌混凝土(砂浆)、预制混凝土构件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对房建市政工程、公路、铁路、水利等行业在建工程的机制砂石进场质量进行抽查抽测。以投诉举报为切入点,依法查处砂石行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砂石行业自律。[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市场监管局、工信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密切执法协作配合。加强部门间、区域间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打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动机制和涉砂黑恶线索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核查结果。推动沿海各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在管辖区域内设置涉案船舶集中停泊点,集约利用公共资源,并加强涉案船舶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规范移送标准和流程,依法侦办构成犯罪的非法采砂案件,坚决打击涉砂领域黑恶势力,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规范涉案砂石价值认定,对价值难以确定的,依据价格认定机构或省级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出具的报告,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发改委、福建海事局、福建海警局] 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一)建立砂石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省级工作协调机制由省发改委牵头建立,负责加强全省砂石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跟踪分析研判市场供求变化。省发改委负责监测分析重点工程项目砂石需求和保障情况;省工信厅负责监测分析机制砂石重点企业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监测分析砂石土矿山采矿权投放及海砂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省水利厅负责监测分析河砂生产供应和出厂(场)价格情况;其他有关省直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在信息共享基础上,及时发布砂石市场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及早作出反应,稳定市场预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促生产、保供应、稳价格、强监管等工作,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工程建设和民生需要。[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发改委等省直有关部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二)建立建设用砂生产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由省住建厅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好砂石开采、生产、经营、使用等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地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八部门关于福建省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41号)要求,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保障建设用砂供应和建设工程质量,促进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等省直有关部门] (二十三)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各有关部门强化政策协调和行业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铁路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负责砂石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非法开采砂石矿产资源(不含河道采砂)行为及海砂堆砂场违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行为;海警机构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开采海砂行为及海砂堆砂场违法占用海域行为;应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砂石开采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工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制砂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涉及产业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砂石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生态环境、海洋渔业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对砂石开采、生产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交通运输、海洋渔业部门及公安机关、海事机构、海警机构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船舶、车辆相应涉砂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公安机关、海警机构根据管辖规定依法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监督检查的行为,打击涉砂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法采砂的黑恶势力。(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四)建立健全应急用砂机制。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要针对性制定应急保供方案,加强货源组织和运输调度,重点保障高铁、核电等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需要。针对防汛抢险、灾后重建等应急用砂石,属地政府要根据需要建立应急开采机制,制定应急方案,在严格执行方案要求、实行专砂的前提下,统筹启动应急开采和保障供应。[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五)建立完善砂石矿业权出让市场基准价制度。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砂石采矿权原则上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出让收益底价按照矿业权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依法依规制定并经省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每两年定期更新一次。(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工信厅、水利厅、财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报经自然资源部矿权司审核同意,现将《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矿〔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推动落实。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好的经验、建议要及时反馈。 一、明确矿业权出让分级分类管理 (一)按矿种划分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实行同一矿种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登记工作由同级管理。 (二)调整矿业权出让登记权限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除自然资源部出让、登记的14种战略性矿产外的战略性矿产(含煤、煤层气、铁、铬、铜、铝、金、镍、锆、磷、萤石等11种矿产)、铅、锌、海砂、地热、矿泉水的矿业权出让、登记。 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出让、登记矿种外的金属矿产、石灰岩、重晶石、天然石英砂(含玻璃用砂、铸型用砂、水泥配料用砂、水泥标准砂)、隐晶质石墨、高岭土、叶蜡石、饰面石材的出让、登记。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除部、省、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让、登记矿种外的非金属矿产矿业权的出让、登记。 跨行政区域的矿业权,按分离和指定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主办机关,原则上不新设跨县(市、区)行政区的矿业权。 变更主矿种、增列后主矿种发生变化的,按照变更或增列后的主矿种的权限进行管理,即由有拟变更或增列为主矿种出让登记权限的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矿种变更或增列不涉及主矿种变更的,则继续在原登记机关办理。 二、严格矿业权竞争性出让 除国家明确可以协议出让的情形外,矿业权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公开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公开出让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为特定对象量身定制附加条件。以招标方式出让的,依据招标条件,综合择优确定中标人;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应价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投标或者竞买申请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担保信息,明确申请人中标或竞得后,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的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的违约经济责任。 三、积极推动“净矿”出让 (一)认真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矿业权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矿业权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年度出让计划,报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后,在每年1月底前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二)建立健全“净矿”出让工作机制。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前,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提请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联合实地踏勘,应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勘查开采区,禁止在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省属国有林场内设置露天开采矿山,地下开采矿山的硐口和工业广场等不得占用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省属国有林场。新立矿业权应积极推动“净矿”出让,避让生态红线等禁止勘查开采区,科学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做好与用林用地等审批事项衔接,确保矿业权出让后,矿业权人可依法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 除政策性退出的矿业权可申请退还剩余资源储量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外,对属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原因而导致矿业权人无法如期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撤回矿业权,并按有关规定退还矿业权出让收益等。 四、规范尾矿废石及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管理 (一)已设采矿权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回收利用其尾矿资源的,无需另行办理采矿登记。采矿权人根据批准的开采设计建设开拓系统或表土剥离过程中产生的采矿废石按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原则进行有偿化处置后可对外销售。形成尾矿资源和采矿废石的采矿权已经灭失的,在保障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经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有偿处置后可对外销售。 (二)对于已取得立项批准文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因施工需要在建设工期内开采砂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牵头制定剩余砂石处置方案,并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五、确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范围 除自然资规〔2019〕7号文规定情形外,涉及有偿化处置、地方财政出资勘查成果确认、直接出让采矿权和矿区范围调整以及矿床工业指标变更的矿产资源储量应列入评审范围。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矿产资源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实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健全完善以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综合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对违规失信矿业权人,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遥感技术等手段,主动对接省自然资源厅“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动态监管平台,突出信息化监管,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体系,营造属地政府主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参与、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监管职责的共同监管新格局。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意见实施前已印发的其他文件与本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照自然资规〔2019〕7号文精神和本意见执行。
2021-03-10 16:47:49查看详情>> -
产能提升至近4亿m³!天山股份刷新混凝土产能纪录
3月2日晚,天山股份连发49份公告,公告显示其计划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建材等26名交易对方作价约981.42亿元收购水泥资产。如果顺利通过并实施,将成继招商蛇口之后的A股史上第二大并购重组案,A股“水泥一哥”海螺水泥或被全面超越。 当日天山股份收涨3%,报收16.89元,总市值177亿元,有分析称这是标准的“蛇吞象”式收购。天山股份自2月8日开始快速上涨,春节后的9个工作日大涨20.47%。 天山股份发起千亿并购 天山股份3月2日晚间公告,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建材等26名交易对方购买中联水泥100%股权、南方水泥99.9274%股权、西南水泥95.7166%股权及中材水泥100%股权等资产。 公告称,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4616887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支付重组费用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公告介绍,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一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材。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在后续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 公告透露,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终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天山股份三季报显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5.87%。 根据评估结果,标的资产总对价为981.42亿元,其中941.71亿元对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39.71亿元对价以现金形式支付。 天山股份2020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0年净利润为14.2亿-16亿元,上年同期盈利16.36亿元。2020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1.1亿元,同比下降15.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亿元,同比下降3.13%。 如果此次天山股份的重组方案能顺利通过并实施,或将成为A股史上第二大并购重组案。而A股大并购重组案的位置,目前仍被招商蛇口的1458亿元并购重组案占据。 去年8月,天山股份曾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拟向中国建材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中联水泥、南方水泥、西南水泥和中材水泥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当时天山股份拿下3个涨停板,股价一度冲破25元至52周高位,也创2011年上旬以来新高,随后逐渐回落。 混凝土产能提升至4亿m³天山股份公告称,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经营区域集中在新疆和江苏地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砂石骨料的生产及销售,公司业务规模将显著扩大,将成为全国水泥行业的龙头上市公司。 交易后,水泥产能提升至约4亿吨以上,水泥熟料产能提升至约3亿吨以上,商品混凝土产能提升至近4亿立方米左右,砂石骨料产能将提升至约1亿吨以上,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同时,通过多元化地域业务分布,上市公司可降低由于地区需求变化、竞争态势差异造成的经营波动。 由CCPA发布的2019年全国重点预拌混凝土企业产量可得,前十强企业总产能为2.7万立方米,完成交易后,天山股份商品混凝土产能提升至近4亿立方米左右,刷新了榜单纪录水泥行业,熟料产能决定了水泥产能。“水泥一哥”海螺水泥2020年半年报显示,公司熟料产能2.59亿吨,水泥产产能3.66亿吨。据此,天山股份的熟料和水泥产能将反超海螺水泥,跃居全国。 根据截至2020年10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后,天山股份(备考)总资产为2675.81亿元,增幅达1627.24%;所有者权益为866.88亿元,增幅675.66%;营业收入1300.66亿元,增幅1601.68%;净利润134.07亿元,增幅753.84%。作为对比,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海螺水泥总资产1966.65亿,所有者权益1576.13亿,营业收入1239.84亿,净利润255.96亿,新市值2689亿。 天山股份届时总资产显著超过海螺水泥,营收规模不相上下,但是由于股东权益占比不足三成,负债率太高,以及在成本及期间费用控制方面的差距,净利润仅为海螺水泥一半。重组完成后,天山股份如何提升盈利能力成为值得关注的看点。
2021-03-09 12:07:53查看详情>> -
90%混凝土企业都面临这类法律风险,如何规避你一定要知道!
商品混凝土又称预拌混凝土,因其在保障工程质量,节能降耗、节省施工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优点,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得到政府支持并鼓励发展。混凝土作为建筑工程结构部分的主要材料,其质量直接影响建筑物的结构质量。随着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低迷,开发商工程款拖欠严重,施工单位对材料商的支付能力也急剧下滑,围绕着商品混凝土买卖行为的纠纷呈高发态势。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许多施工单位会通过抗辩或反诉的方式主张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以期达到少支付或不支付货款的目的,随之而来的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也因此出现上升苗头。今年以来,笔者接手处理了几起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发现,一旦出现混凝土质量问题,不但施工企业(需方)认为应由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供方)承担责任,而且许多未办理过此类案件的法官和法律工作者也同样持这一观点。真是这样简单吗?笔者在查阅商品混凝土质量国家标准及判例中得出与之不同的结论,有鉴于此,特撰写此文,对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做简要分析,以供大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参考。一、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的两个误区 1.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物在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许多人容易将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结构物混为一谈,认为商品混凝土就是混凝土结构物。商品混凝土又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成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多作为商品出售,故也称商品混凝土。与一般产品不同的是,商品混凝土属于半成品,从特性上来看是一种粘稠的介于液态与固态之间的产品。只有经过施工单位的浇筑、振捣、养护才能形成终的成品,也就是固态的混凝土结构物。2.混凝土结构物质量=混凝土质量在出现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后,大部分施工单位都会单方或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混凝土结构物强度进行鉴定。事实上,混凝土结构物存在质量问题并不能反推出商品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因为影响混凝土结构物强度的因素有许多: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混凝土配合比不当、施工工艺不正确、养护不当、恶劣天气或季节反常等。二、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的判定标准 正是因为商品混凝土出厂交付时是半成品,还需施工单位的浇筑、振捣、养护才能形成终的成品--混凝土结构物,因此判断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与一般的标准不同。依据现行GB/T1409-2012预拌混凝土国家标准第9条规定:“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和人员的技术资质时,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并委托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作为依据”。这也就是说,只有需方做好交货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后才能判定供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但是,由于建筑行业违法转包、分包的乱象,施工环节往往是由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来负责的,而实际施工人为了节省施工成本,往往并不会做好交货检验工作。为满足工程整体验收需要,或委托、强制让供方代为制作交货检验试件、或直接从检测机构购买试验报告。这就直接造成了在出现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后,需方无法提供交货检验报告。那么,在需方提供了交货检验报告,供需双方对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需方不能提供交货检验报告时,双方又应如何承担责任呢?三、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的责任认定 为了确定较为全面的诉讼思路,厘清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看法,笔者查阅了全国各级法院的22份判例(此类案件判例较少),各法院判决供、需双方责任具体见下表: 注:未做交货检验而供方承担全责的一份判例中存在供方自认产品质量问题的情形在笔者抽取的22份判例中,混凝土结构物质量经鉴定均存在问题,其中有16份判例,判决供方不承担责任,需方承担全部责任;1份判例判决需方不承担责任,供方承担全部责任;5份判例判决供需双方分担责任。在判决需方全责的16份判例中,均存在供方已做出厂检验而需方未做交货检验工作的情形,在此情形下,法院认为:混凝土在生产、浇筑、后期养护过程中均可能因原材料、生产流程、工艺、操作规程等不当导致混凝土结构物出现质量问题,而混凝土一旦凝固成结构物,其责任将难以判定,正是混凝土有此特性,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才要求对混凝土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并对检验的责任人予以了明确。供方交付了混凝土,并制作了试块,提供了出厂检验报告,供方履行了合同义务,庭审中提供了符合设计要求的检验报告,完成了供方的举证责任;需方接收了供方交付的混凝土,却未按规定取样制作试件送检,不能向法庭提供证明商品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的交货检验,即使其所申请的司法鉴定认定混凝土结构物有质量问题,也不能反推出供方的商品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因此,需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当然,如供方自认或需方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供方的商品混凝土有质量问题,即使需方未做交货检验,法院依然会判决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在一份供方承担全责的判例中,因需方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供方在双方的会议纪要中盖章确认产品质量问题并给出加固方案后,法庭支持了需方全部诉请。在判决双方分担责任的5份判例中,存在三种情形:1.需方未做交货检验而供方已做出厂检验(判例数量1份)在此判例中法院认为:需方未能举证证明其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对进场预拌混凝土留置试块,依照法律规定,质量争议发生后,本应自行承担责任,虽然终通过鉴定确定了混凝土质量不合格,但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因缺少双方无争议的检测对象,造成了纠纷解决的延误,形成了损失的扩大,应对损失承担部分责任。笔者认为,该份判例中法官陷入了将混凝土与混凝土结构物等同的误区,认为针对混凝土结构物的强度鉴定能够证明混凝土质量问题。2.供方未做出厂检验而需方已做交货检验(判例数量1份)在此判例中法院认为:需方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交货检验,但未对交货检验试样尽到监管义务致使不合格混凝土流入工程,应承担部分责任。3.供方未做出厂检验、需方也未做交货检验(判例数量3份)在此情形下法院普遍认为:依据行业标准和双方合同中的约定,在交付预拌混凝土前,供方应进行混凝土取样、制作试件和抽样检验,交付预拌混凝土后,需方亦应进行同样的现场取样检验。鉴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均未按上述要求对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进行取样试验,以致在发生混凝土结构物抗压强度不合格的情形下,无法明确系何种原因造成,对区分混凝土质量问题终责任主体产生不利影响。对此,合同履行均有过错,故双方均应承担责任。综上,从上述判例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法院认为在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和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是合同双方各自应尽的义务,交货检验是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的依据,在没有交货检验的情况下,出厂检验是供方证明其严格履行合同的重要依据,供方未履行出厂检验义务,需方未履行交货检验义务的,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四、混凝土产品质量案件的应对策略 笔者作为混凝土公司的法律顾问,代理了供方的诉讼,作为供方代理律师,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展开诉讼:1.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商品混凝土国家标准,使法官明确,混凝土结构件与商品混凝土不同,混凝土结构件的质量不合格不能简单地反推商品混凝土质量不合格。 2.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商品混凝土国家标准,使法官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责任。 3.明确双方举证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及《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所因承担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在产品质量责任中对生产者虽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但并未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依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方仍应对产品质量存在缺陷、损害结果以及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前已述及,在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中,大部分施工单位(需方)都会单方或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混凝土结构物强度进行鉴定,但所得出的鉴定结果并不能证明商品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在此时,应向法庭主张需方并未完成举证责任,依法应当承担不利后果。4.举证充分将所有对供方有利的证据向法庭提供,如原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等。将所有能证明需方管理混乱、施工存在问题的证据提供给法庭,如记载有需方施工工艺瑕疵的施工日志、监理日志、需方挂靠协议等。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纠纷往往是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的伴生物,并不常见,而笔者从业时间不长,水平有限,对此类纠纷处理的认识尚显肤浅,希望通过此文,抛砖引玉,欢迎大家对此类纠纷作更深层次的思考。
2021-03-09 12:05:51查看详情>> -
重磅!中国交建、中建三局、中铁建设等高层大换血!
重磅!中国交建、中建三局、中铁建设等高层大换血!据国资委官微消息,王海怀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提名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王海怀,196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正工程师、经济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副局长、总经济师、局长、党委副书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港航疏浚事业部总经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中建三局3月3日,中建三局集团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中建三局2021年第1次董事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陈卫国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陈卫国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李琦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 此次发布的公告相比之前的描述有所不同: 由以上两则消息截图可知,增加了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职位描述,看了以下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就明白了。 陈卫国: · 1975年11月出生,,一级建造师、教授级工程师;1997 年7月毕业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2009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工程管理硕士学位。· · 1997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中建三局一公司广州天河区东风广场项目钢筋工长、广州海盈居商住楼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 · 2006年9月起先后担任中建三局一公司北京公司常务副经理、北方公司经理,中建三局一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16年任中建三局党委常委、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 2019年12月任中建三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任火神山雷神山建设总指挥);· · 2021年1月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董事长;· · 先后获得全国项目经理、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中国建筑党员、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等荣誉。· 李琦: · 1971 年3月出生,四川隆昌人,教授级工程师。· · 199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毕业后进入中建集团,曾担任中国建筑西南院副院长、中海华艺设计院董事长、中建集团科技部总经理等职务;· · 2021年1月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除此之外,中建三局此次公告还公布了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人员变更: 王胜民: · 1970年8月出生,湖北红安人,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工程师。· · 历任中建三局一公司经营部科员,中建三局一公司巴基斯坦分公司项目预算员,中建三局一公司经营科主办科员、副科长、经营部经理、副总经济师, 中建三局市场商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建三局副总经济师兼市场商务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兼商务管理部经理,中建三局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兼中建三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建三局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兼中建三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 2013年9月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济师,2017年8月兼任总法律顾问;· · 2021年2月起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甘明生: · 1975年2月出生,河南南阳人,毕业于武汉城市建设学院, 工程师。· · 历任中建七局经营处助理工程师,中建七局徐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中建七局徐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建七局市场营销部总经理,中建七局基础设施事业部总经理,湖北中建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书记,中建总公司市场与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 · 现任中建三局纪委书记、党委常委、监事。· 3中铁建设3月2日上午,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中国铁建相关领导到场宣布了中国铁建党委关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梅洪亮同志任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孙洪军同志任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为总经理人选。相关职务任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4中国核建 根据中国核建官网公告,该公司领导班子近日做出了巨大调整: 原中核华兴董事长陈宝智任中国核建董事长,新华水力发电董事长戴雄彪任总经理。 原董事长李晓明,总经理徐晓明卸任。 现任领导团队 公告原文如下:公司简介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日 ,是一家以军工工程、核电工程、工业和民用工程建设等为主营业务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企业,拥有国际原子能机构授权设立的全球一家核电建设国际培训中心,是我国核电工程建设的主力军,承担国家核应急救援队工程抢险分队职责。2016年6月6日,中国核建成功在A股市场挂牌上市。2018年1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战略重组,中核建设集团整体无偿划转进入中核集团,不再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报告,2020年前三季度总资产1445亿元,比上年增加16.1%;营业收入532亿元,比上年增加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亿元,比上年增加6.6%。
2021-03-09 11:59:21查看详情>> -
重磅!中国交建、中建三局、中铁建设等高层大换血!
重磅!中国交建、中建三局、中铁建设等高层大换血!据国资委官微消息,王海怀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提名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王海怀,196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正工程师、经济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副局长、总经济师、局长、党委副书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港航疏浚事业部总经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中建三局3月3日,中建三局集团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中建三局2021年第1次董事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陈卫国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陈卫国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李琦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 此次发布的公告相比之前的描述有所不同: 由以上两则消息截图可知,增加了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职位描述,看了以下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就明白了。 陈卫国: · 1975年11月出生,,一级建造师、教授级工程师;1997 年7月毕业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2009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工程管理硕士学位。· · 1997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任中建三局一公司广州天河区东风广场项目钢筋工长、广州海盈居商住楼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 · 2006年9月起先后担任中建三局一公司北京公司常务副经理、北方公司经理,中建三局一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16年任中建三局党委常委、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 2019年12月任中建三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任火神山雷神山建设总指挥);· · 2021年1月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董事长;· · 先后获得全国项目经理、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中国建筑党员、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等荣誉。· 李琦: · 1971 年3月出生,四川隆昌人,教授级工程师。· · 1993年东南大学建筑学毕业后进入中建集团,曾担任中国建筑西南院副院长、中海华艺设计院董事长、中建集团科技部总经理等职务;· · 2021年1月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除此之外,中建三局此次公告还公布了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人员变更: 王胜民: · 1970年8月出生,湖北红安人,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工程师。· · 历任中建三局一公司经营部科员,中建三局一公司巴基斯坦分公司项目预算员,中建三局一公司经营科主办科员、副科长、经营部经理、副总经济师, 中建三局市场商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建三局副总经济师兼市场商务部经理、副总经济师兼商务管理部经理,中建三局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兼中建三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建三局总经济师、副总经理兼中建三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 2013年9月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济师,2017年8月兼任总法律顾问;· · 2021年2月起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甘明生: · 1975年2月出生,河南南阳人,毕业于武汉城市建设学院, 工程师。· · 历任中建七局经营处助理工程师,中建七局徐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中建七局徐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建七局市场营销部总经理,中建七局基础设施事业部总经理,湖北中建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书记,中建总公司市场与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 · 现任中建三局纪委书记、党委常委、监事。· 3中铁建设3月2日上午,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中国铁建相关领导到场宣布了中国铁建党委关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梅洪亮同志任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孙洪军同志任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为总经理人选。相关职务任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4中国核建 根据中国核建官网公告,该公司领导班子近日做出了巨大调整: 原中核华兴董事长陈宝智任中国核建董事长,新华水力发电董事长戴雄彪任总经理。 原董事长李晓明,总经理徐晓明卸任。 现任领导团队 公告原文如下:公司简介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日 ,是一家以军工工程、核电工程、工业和民用工程建设等为主营业务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企业,拥有国际原子能机构授权设立的全球一家核电建设国际培训中心,是我国核电工程建设的主力军,承担国家核应急救援队工程抢险分队职责。2016年6月6日,中国核建成功在A股市场挂牌上市。2018年1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战略重组,中核建设集团整体无偿划转进入中核集团,不再作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报告,2020年前三季度总资产1445亿元,比上年增加16.1%;营业收入532亿元,比上年增加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亿元,比上年增加6.6%。
2021-03-09 11:59:21查看详情>> -
投资1778.9亿元,混凝土浇筑总量800万m³!浇筑以来没有出现一条温度裂缝!
作为世界在建规模大施工难度大的巨型水电站白鹤滩水电站大坝建设过程创造多项纪录300米级高拱坝抗震参数居世界全球在300米级高拱坝全坝使用低热水泥混凝土大坝承受总水推力达1650万吨居世界第二拱坝坝高289米居世界第三大坝是水电站枢纽工程的核心建筑物 承担着挡水与泄洪的重要任务 白鹤滩水电站大坝为 300米级混凝土特高双曲拱坝 大坝高289米 坝顶弧长709米 坝身布置有6个导流底孔 7个泄洪深孔和6个泄洪表孔 结构复杂据悉白鹤滩大坝主体混凝土浇筑总方量达800万立方米共分为31个坝段2021年开年这一300米级混凝土特高双曲拱坝向着全线到顶发起冲刺预计今年5月实现大坝全线浇筑到顶且白鹤滩大坝自开浇以来没有出现一条温度裂缝各项指标均满足三峡集团提出的“精品工程”标准2019年大坝取出25.7米混凝土长芯混凝土芯样光滑密实骨料分布均匀、气泡少提交了一份高质量混凝施工“成绩单”白鹤滩水电站单机容量位居世界白鹤滩水电站是全球在建大的水电工程,装机总容量1600万千瓦,左右岸地下厂房内分别布置8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单机容量10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位居世界。 白鹤滩水电站是实施国家“西电东送”战略,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骨干工程,也是引领全球水电行业发展的标志性工程,对增加清洁能源供给,优化能源结构,构建长江防洪体系,促投资、稳增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1-03-09 11:55:36查看详情>> -
一年消耗约500亿吨!全球面临这种资源枯竭的危机
据CNBC5日报道,全球正面临沙子短缺危机。过去的20年中,全球范围沙子的使用量增加了两倍。 相关数据显示,每生产一吨水泥需要10吨沙子,单是建筑工程,全球每年就消耗大约400亿到500亿吨沙子。沙子消耗的数量远远超过了沙子的自然增速。 报道称,尽管联合国2019年将沙子短缺危机提上议程,但目前依旧缺乏可持续开采和使用沙子的详细计划,而未来工业化、人口增长和城市化都有可能推动对沙子需求的爆炸性增长。
2021-03-09 11:54:32查看详情>> -
搅拌站调度有多复杂,只有调度员才能懂
混凝土是一种零库存的特殊商品,从加水拌合开始,伴随着水泥水化反应,混凝土拌合物的状态就会随时间的推移发生着变化。所以,控制好生产节奏,保证高效的运输是确保混凝土质量非常重要的环节,而混凝土搅拌站调度员在这一环节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要做好调度的工作并不简单,要成为一个调度员更是难上加难。 拿错单找调度;卸错料找调度;配方出错找调度;司机发车耗油多,调度要监控;压车、断料等需要调度员处理……调度的工作十分的繁重。1要与施工现场有效沟通,掌握施工现场具备浇筑条件的准确时间,避免现场还没有得到监理验收就发灰的现象发生。2要根据路途、路况及该任务的施工部位及不同施工队伍的施工速度等综合因素来考虑发车间隔。3要控制合理的发车间隔,严格按施工速度供应,不发串车,不能在施工现场大量、长时间积压等候卸灰的罐车,避免在现场等候浇筑的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过多甚至接近或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而造成工程质量隐患;不超时断供,以避免混凝土结构出现冷缝。 4平衡并和谐每个司机的出车时刻、次序、装运数量、工地难易程度等。5处理司机的早晚班出车和加班出车时刻,组织砼车装料并防止司机插队带来的费事、冲突。6做好与站内实验室、销售部、材料部、出产、修理部分的交流作业,了解本身材料状况、机器设备状况、出产量等,发生突发状况才可以和谐处理,包含站内的相应和谐和对外供给时的和谐。7重要的是,调度员还要在闹哄哄的调度室,电话声,嘈杂声,叫喊声一片的环境中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面对如此重要而又复杂的工作,某些调度员为了减轻工作量,有车就发,各个工地轮流配送,于是当某个工地配送出现较长时间的配送中断时,则要为该工地加车,这种方式缺乏主动性,只能是亡羊补牢,被牵着鼻子走。因此,如何实现轻松、合理的调度是调度员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也是企业管理中急需实现的一环。
2021-03-01 18:02:36查看详情>>